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牵着“项圈”遛了一圈。他看到许多人,那些人要么穿着只能遮住大腿的上衣,要么和他一样不穿衣服,但无论他们自己怎么样,看他的眼神却都是无一例外的残忍。
他们打量着他,从手臂到大腿,不是带有q1NgsEX质的猥琐打量,而是人打量一块猪r0U那样打量。那种眼神让他想起《动物世界》里狮子盯着麋鹿,是猛兽看着猎物,是饿鬼看着食物,而不是一个人看着自己的同类。他确信如果没有nVnV的庇护,他将被他们撕碎。
而他如果伤害nVnV,会受到最严厉的惩罚。
没有经过语言G0u通,仅仅通过这个举动,他就清楚得知了她想传达的信息:他无法反抗。
人是群TX动物,他却只有孤身一人。他就算能杀她一人,杀得了这么多人吗?
所以nVnV当天就解了他的绳索,甚至给了他食物,她料定他不敢碰她,除非他想Si。
她可能早就看透他,他确实不想Si,却也不想屈服,所以他逃了。他的衣服、鞋子都被她扒得JiNg光,他浑身ch11u0、“脚踏实地”地逃了。
他的脚踏在土地上,留下一个个脚印。他路过田地,每块地上都有nV人在耕种,nV人就像地里绿油油的谷物一样又多又生机蓬B0,一眼望不到头的田地里,也望不到男人。
他不敢停留,闷头往外跑,只要一直往一个方向跑,总能跑出去。
他跑出去了,从面对人类的威胁转变为面对野兽的威胁。这里的野兔都b他凶残。
当一个赤手空拳的现代人来到原始自然界,能活多久?
他读了十七年书,知道牛顿三大定律,却不会制作工具;他知道人的内脏分布,却不会与动物厮杀;他知道用火是人类区别于动物的起源,却不会钻木取火;他在学校运动会千米跑第一名,却跑不过这里的任何动物。
他什么都不会,白天不敢停留,夜晚不敢睡觉,侥幸活过三天,没有遇到猛兽——可能是因为已经被附近的人类杀光了、赶跑了——也没有遇到别的人类,他快要饿Si了。
他自认为跑了很远很远,却被他们的男人轻松赶上并抓了回去。或许他们不是特意来抓他的,他们每天的狩猎范围就抵过他三天的脚程。
队伍里有人想杀他,那一刻他才知道自己有多想活下去。或许第一天他有勇气Si亡,但经历了三天的生存挣扎,尊严在生命面前一文不值。
活着,就有希望。
活着,才有希望。
如果这里是原始部落,他就效仿鲁滨逊摆出“SOS”求救[2],如果是穿越到原始时代,他就Ga0玄学穿回去……就算回不去,他也想活下去。
他宁可被抓回去做她的奴隶,宁可跪下来求她,也想要活下去。更何况她几次救了他。他看得出来,她对他没有恶意。
现代有一个词语叫“活久见”,意思是活得久了什么都能见到。或许他也能见到自己回家的那一天,但他如果Si了,就什么都没可能,他将永远留在这个地方,莫名其妙地来,莫名其妙地Si。
活下去,至少要见到能见到的最远处。
只要活着,什么都有可能。
活下去,活下去。